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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文初次出版面世时,有一位亲爱的爱尔兰布道者(他已安息主怀)阅后写信给我,开门见山说:“拜读过你所写有关死亡的文章,使我感到震惊。”其他人也许有同感,我不能改变他们的感受,但让我们看看多一点解释是否会有帮助。
刚才我提出了死亡的必然性,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其他观点呢?只有其他三种可能性:有条件的不朽、死后的福音布道,和普救主义。让我们逐一来看:
有条件的不朽(conditional immortality,根据这教义,那些被神所弃绝的人,在审判之日会全然被灭绝)基于圣经的原因,上文已否定了这个教义。那位布道者朋友提醒我,他说有好几位曾在两次大战之间的那段时期受训于剑桥大学的英国福音派杰出人土,都是宣扬有条件主义的。这的确是事实,但我并不认为这就足以令他肯定地说:“你只从圣经引用一些迎合你的理论的经文,却罔顾其他经文。”所谓“其他”并不是经文,而是经文的解释。简单来说,圣经中没有一段经文,明显地告诉我们有关有条件主义的教训。有人把这种主义的意思,加进圣经中某些经文去解释;但另外的一些经文,则很难加进这种意思,若要维护有条件主义,就必须特别另加解释。我个人对于利用圣经而作的额外解释毫无兴趣,只对圣经的自然意义(natural meaning)有兴趣,因此,我必须说:我所听见的特别解释,并不能把我说服。
事实上,有条件主义所争论的不是圣经解释,而是神学问题。这种主义基于一个假设:神的尊荣和荣耀并不要求失丧的人,在审判之后仍继续在悲惨中存活,因此,神若不使他们灭绝,神就是不必要地过于残酷了。但这个论点是自打嘴巴的:因为基于这个假定,神如果让失丧的人继续在居间之境(参路一六23等节)的悲惨景况中存在,直到审判的日子,这样神才是不必要地残酷,而他应该在人死的时候就使他灭绝——但圣经清楚说出他并没有这样做。事实上,公义的(换言之,应得的)审判并非残酷,而且圣经的立场是:神为不虔不义的人所命定的是公义的审判(参路一二47等节;罗二5一16),是为了颂赞他(参启一六5-7,一九l-3)。
死后的福音布道(post-mortem evangelism)是我那位布道者朋友所肯定的,对象包括所有未曾听过别人把福音“理智地”向他们传扬的人。但对于这个问题,圣经没有清楚的教训。彼得前书三章十九节起那一段颇奥秘的经文,不能硬作这样的解释,原因如下:(1)那些“在监狱里的灵”最低限度可能是堕落的天使,也同样可能是指堕落的人(参创六1-4;犹6);(2)此段所说基督向那些在挪亚时代不顺从的人传道,一个比较自然的含意,是指这种传道除了向这句话所说的人之外,并非指向其他人;(3)“传道”(希腊文:kēryssō)一词没有具体地说明信息的内容,并没有暗示这信息是邀请人接受生命,更自然的含意不过是宣告耶稣的得胜。因此这段经文不能够证明普世性的死后传福音的教训,其他任何经文也不能证明。而圣经明文的教训,都反对这种思想,尤其突出的,是那些把今生看作是决定来生的经文(林后五10;加六7等)。
无论如何,对于那些没有听过别人“理智地”向他们传讲福音的人,他们的良心仍然会有神的光照,而他们或会留意,或是漠不关心,或会寻求这一位他们隐约有点认识的神,或会置诸不理。我们可以肯定地说:(1)如果任何一个好的异教徒,达到愿意投入造物者的怜悯中寻求赦免的境地,那其实是恩典把他带到这个地步;(2)神肯定会拯救任何一个他带领到这个境地的人(参徒一〇34等节;罗一〇12等节);(3)任何一个蒙拯救的人,将会在来生中认识到他是藉着基督得救的。但我们不能够有把握地说,神曾用这样的方法拯救任何人,因我们根本不知道。我们所能够肯定的,只是“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而且保罗毫不犹疑的回应诗人一言以蔽之的说法:“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一18,三10、参9-18)。神并没有欠下任何人听福音的机会,至于“理智地”传讲出来的福音信息,他更没有欠任何一个人。
普救主义(universalism)通常被说成是一种乐观的“第二次机会”主义:所有被造而没有在今生回到神面前的人,死后神会在基督里与他相遇,带领他爱神,甚至不惜把他送到炼狱式的地狱中一段时间,使他醒悟过来。但显然这并不是基督自己的观点(参太一二32,二六24),也不是任何一段按照上下文去理解的经文的必然含意,甚至不是任何一段经文的自然含意。
侦探小说中一位伟大的侦探曾说,当你除去所有不可能的情况之后,余下的无论是多么不大可能,也必定是真的。同样,神学家知道:当你排除一切不合圣经的选择之后,余下的无论其滋味是多么的不好受,必定是神的真理。我不是说我所提出有关永远灭亡的立场是可喜悦的或令人舒服的;我只是说,这实在是基督和新约圣经所教导的,所以我们必须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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